招考信息

致2022年长沙地区单招考试考生

作者:admin 时间:2022/04/18 16: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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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 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长沙考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 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 招考试”)即将于 4 月 15-26 日举行,全市有近 3.4 万名学生报考,7.9 万人次参考,设置 35 个高校考点(附后)。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 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 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1〕 1 号)、教育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 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 号)、教育 厅《关于再次推迟 2022 年我省高职(高专)单招考试时间及调整考试方式 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2261 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 年 湖南省高职(高专)单招考试分市州实施组考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 知》(湘教考普字〔2022〕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 4 月 14 日长沙市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长沙市 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实现平安“高职单招考试 ”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 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 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在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科学研判疫情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疫情防控规律,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抓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 确保 2022 年“高职单招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工作机制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部署安排, 在原有的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增加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职责任务,确立考 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实 行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市教育考试院、麓山滨江实验学校考点要成立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职单招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涉疫突发事件处置等,考点 主考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 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原则上由卫生疾控部门安排)专职负责涉疫 常规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试卷运输、保管、整理、分发

 1. 提前 14 天对所有参与人员(含驾驶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 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 3 天内有发热症 状的不得参加。

 2. 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但要避免损害试 答卷和监控定位设备。试卷保密室(保管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保密 室(保管室)内屋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 

3. 试卷整理、分发场地和保密室要做好场所消毒工作。并准备一定 数量的速干消毒液。参与试卷运输、保管、整理、分发的工作人员在参与 工作前和工作期间都要进行个人健康监测。

 4. 试卷运输、保管、整理、分发时,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完 毕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 

5. 领取试卷前需要在外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 采用分餐制用餐。 

(二)考前准备工作

 1. 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考前 14 天起对所有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 和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自行打印如实填写《湖南省 2022 年 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以下简 称“健康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特 别要注意是否有密切接触者、是否有考前 14 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 区旅居史者、或考前 28 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者。对考前考生身体状 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专业评估、 综合研判。考前第 3 天,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有关部门对所有 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将考生报名库与相关部门的病例库、活动轨 迹记录等进行比对)。 

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负责在上岗前14天起 进行每日健康状况监测和行程跟踪,建立所有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表, 原则上工作人员需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若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并上报。各考点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所 有工作人员固定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换班。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得安排为工作人员: 

(1)近 28 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 

(2)近 14 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及未划定风险地区但 已发生社区传播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3)近 14 天有存在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区县及封控区、 管控区所在区县旅居史; 

(4)近 14 天有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等疑 似症状的; 

(5)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 卡”入口查询的行程卡,备注提示 14 天到访过带“*”城市的视为黄码); 

(6)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7)近 21 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 

(8)无法提供每次入场时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考生健康监测:考生须从考前 14 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 况监测,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健康登记表在第一单元 考试安检入场时上交所在考场监考人员,如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按照 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此表由考点保存一个月备查。若出现身体异常情 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高考报名点,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

 2. 考生须于考前 14 天申领“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时刻关注“两码”状况,一旦异常,要 及时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及时申请转码。 考试当天须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获取)和行程码(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 行程卡”入口查询的行程卡,备注提示 14 天到访过带“*”城市的视为黄 码),两码须为绿码。

 3. 考生考试前 14 天原则上不得离开报名所在地,避免与国内中、高 风险地区人员和境外人员接触,非必要不跨省跨地区流动,避免前往人群 聚集场所或参与聚会聚餐活动。在外省的考生应在考前 14 天返回考试所 在地,以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被管控在外地或因违反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 具体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遇疫情隔离在外省或者不能按时到达考 点耽误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回到居住地后应第一时间按当地疫 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从考前 14 天 到考试结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不离湘,不串门、不聚餐、不聚 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

 4. 每次入场时考生和工作人员需持有 24 小时内(时间按电子健康码 或相关纸质凭证的核酸“检测时间”推算,下同)考点所在地的核酸检测 阴性证明。

 5. 因防疫形势变化,考点可能会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须随 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

 6. 重点排查近 14 天内有省外、市外旅居史的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身 体健康状况、双码情况,综合评判是否具备参考条件。 

(三)考点设置要求 

1. 考点要提前准备足量的红外测温设备、手持测温枪、水银温度计 (供体温复测使用)、消毒剂、速干手消毒液、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 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确保满足防控需 要。

2.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 手套;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手卫生。

 3. 做好考室、候考室和其他考试场所消毒通风,尽量使用自然通风, 若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则空调至少在今年内要曾开展过卫生检测。

 4. 考点学校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考试各 个环节和考点所有设施设备的消毒工作。考点要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 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建立消毒工作台账,明确张贴已 消毒标识(完成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应当保持考室、楼道、 厕所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特别是注意对门把手、 课桌椅、讲台、水龙头、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的消毒。考点要开设绿 色通道,根据考点考场设置的情况,按照就近救急的原则,确定承担医疗 卫生保障工作的医疗机构,足量调动相关医务资源,做好突发性疾病的救 治工作。

5. 准备备用(隔离)考室。原则上每 10 个普通考室设 1 个备用隔离 考室(不少于 3 个)和至少一个备用考室(有条件的设置专用考点或独栋 考室),备用隔离考室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室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室应 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 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 室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室原则上须一人一间。 当备用隔离考室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 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 超过 4 人,同类型的考生一间)。备用隔离考室的考试工作人员、医护人 员或防疫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6. 考点设置临时医务站,至少配备一名经过新冠肺炎防治培训的医 务人员和一部值班电话。

 7. 考室布置。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低风险地区考室内 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 80 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室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非低风险地区考室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 100 厘米的间距(考 室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室要求)。

 8. 考点学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熟练 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要加增强多病共防意识,强化学校环 境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抽查督查,做好考 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严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9. 考前,考点学校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 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要合理规划和测算考生进 入考点的时间安排,严格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实名入场、场所码设置及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扫场所码获取)、行程码、体温、异常症状 等入场查验工作,督促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和有序流动。 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考生提前分批合理有序进入考点,但不能 提前进入考室。 

10. 考点学校要联系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防疫设备和物资的储备。考 点要准备足够的红外测温设备、手持测温枪、消毒剂、速干手消毒液、医 用防护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 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 1 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 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 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 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室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 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11. 考点学校在考前和考试期间要联系疾控等部门重点开展疫情防 控专项检查。加强考点学校防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考点学校环境卫生、 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认真排查考点疫情防控的落 实情况,加大考点及周边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安全大排查。

 12. 考点学校要根据考点周围的实际情况,联系公安部门,适当扩大 考点周围的警戒范围,减少考生家长在考点周围聚集逗留。 

13. 考点学校要加强考场健康宣传,制定组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 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开展应急演练。

 14. 特殊考场。除普通考场、备用考场、隔离考场外,需要为确诊、密接等极少数考生在不具备标准化考点条件下设置的考场,统称为特殊考 场:对于确诊考生,在“医院考场”(如医院等救治场所)安排考试;对 于密接等管控情况考生,在“集中隔离点考场”(如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等) 安排考生考试。上述考点、考场设置和启用工作,应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和 组考要求,配足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等。考试结束后,做好考点、考 场、试卷、答题卡等消毒工作。 

(四)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室 考试前需查验所有工作人员行程码、健康码。所有人员必须符合行程 码、健康码均为绿码,无发热或咳嗽等急型呼吸道症状才可进入考场。所 有考生每次入场时需提供考点所在地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 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 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 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 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 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符合要求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 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 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 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室考试。

 2. 考生进入考点时,在体温检测的同时,需向检测人员提供本人当 天的居民健康码认证结果,只有绿色健康码的考生才可以参加考试,黄色- 9 -或红色健康码的考生须经驻点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等专业人员进行 专业评估,经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入考点

。 3. 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需佩戴口罩,相互间距 1 米左右。考生进入考 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自主 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试结束,考生迅速起立整理物品、戴好口罩,在监 考人员指挥下,按照座号分批有序离开考室。 

4. 考生若在考试期间突然发热(体温>=37.3℃)或者出现干咳、 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监考员应立即通知主考,由主 考和医护人员或防疫人员护送考生通过专用隔离通道前往隔离考室进 行考试。在此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尽量减少对其他考生的影响。

 5. 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手部卫生。考点入口负责 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及特殊考生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普通参考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在对考生进 行违禁物品检查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备用隔离考室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 需全程穿戴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五)考试期间管理

 1. 考试期间应尽量保持考室门窗开启,加强通风换气。考点办公室 等其他考试场所也应开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考点应预先设 计好能紧急疏散的通道。

 2.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室做一次预防性消毒,试卷分发回收场 所完成工作后,也应进行消毒。隔离考室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室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 室应加强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 有效氯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3.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室可以保持自然通 风,空调使用期间,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工作,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台账,加强高频接触的 物体表面(如卫生间、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座位等)消毒频。开 门开窗保持空气流通,使用空调应按照 WS696-2020 要求落实通风措施, 卫生间需保障供水设施正常工作,配备洗手液和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安排 专人每日收集口罩等防疫废弃物品,开展消毒后将放弃口罩密闭打包,并 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后统一送垃圾站按有毒有害垃圾处置,工作工程中须做 好自身防护。

 4. 考试工作人员集中食宿场所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并经 严格消毒,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凭证(准考证、巡考证、工作人员证件 等)出入。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上述场所。 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 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 1 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 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 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 -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5. 监考员如果在考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通过流 动监考报告考点主考,由考点会同医护人员或防疫人员进行研判处置。

 6. 考试期间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如突然发热等症状,按照应急处置 预案处理。

 (六)考试结束

 1. 每科考试结束,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 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室错峰离场。 

2. 监考员在答卷回收场所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 员间距。试答卷回收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 在备用隔离考室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 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保密有关要求使用备用密封 袋密封张贴封条并签字,单独做好记录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 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 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 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 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4. 对所有人员的健康信息、监控及其他登记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 保存至 1 个月以上。考试结束后 14 日内对所有人员进行健康追踪,若出 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并将有关情况 向责任单位报告。

四、疫情报告和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 出现可疑新冠肺炎症状,或因接触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而被隔离的情况, 要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或缓报。

五、加大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要联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 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采取多种形式 向考生、考生家长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科学防治、依法防治新冠肺炎知识 的宣传教育,争取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主动配合。特别 要教育和提醒考生不与新冠肺炎病人、疑似患者或正在医学观察的人员接 触,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最佳的精 神和身体状态参加艺术统考。 要告知考生和家长在赴考过程中应采取的有关保护措施:赴考点出行 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 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 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 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 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乘坐 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 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六、加强考生服务,做好防疫后勤保障 为保证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点应加大疫情防控的资金 投入力度。确保考试组织实施中需要的考试工作人员、必要的设施设备、 防疫物资物品能够到位。考试期间,要保证有关药品、防护物品、器械及 药物消毒剂等医疗物资供应,加强物资管理,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后 勤保障。

七、其他工作要求

 1、组考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 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2、考点可结合辖区疫情防控实际,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实施 细则。 附件:1.长沙市 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预案2.湖南省 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工作人员) 健康状况监测表 

3.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 4.湖南省 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长沙考区参考情况 统计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4 月 14 日

1_长沙市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