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示范性高职学院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批示精神,为积极探索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3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通〔2013〕7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将结合学院自身发展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着力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切实提升安全类人才培养培育工作水平,从而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涛 郭 超
副组长:王 林 龚声武 莫文娟 刘殿武 曾大恒
成 员:钟胜辉 杨 玲 罗文芳 罗水华 杨富家
王剑明 尹奇峰 甘孝君 杨吉明 何卫东
宫 军 王京海 赵炎宇 罗 杨 刘 坚
以及各招生区域目标责任人(待定)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主任由罗文芳同志兼任。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各类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3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共400名,分专业招生见下表:
系 |
序号 |
计划数 |
专业名称 |
学费 |
招生科类 |
备注 |
安 全 技 术 系 |
1 |
40 |
安全技术管理(应急管理方向)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分专业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予以调整。
|
2 |
40 |
安全技术管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向)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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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0 |
安全技术管理(防火防爆技术方向)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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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0 |
安全技术管理(轨道交通安全方向)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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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0 |
安全技术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方向)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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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0 |
煤矿开采技术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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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0 |
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
烟 花 爆 竹 系 |
8 |
30 |
花炮生产与管理(燃放技术方向)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
9 |
30 |
花炮生产与管理(生产工艺与技术方向)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
10 |
20 |
花炮生产与管理(营销管理方向)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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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 |
花炮生产与管理(质量检测方向) |
4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⒈ 报名时间
3月10日至4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⒉ 报名方式
⑴ 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在单独招生专栏登记填写姓名、考生号等详细个人信息。
⑵ 现场报名
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考生号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也可在我院派出的地市招生工作组负责人处报名。
⒊ 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将于4月16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汇总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⒋ 信息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20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各地市招生工作组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时,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经查验无误,凭本人身份证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交纳报名考试费80元(费用标准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在本人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⑴ 本人身份证原件;⑵ 高中毕业证;⑶ 高中阶段、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或资格证书及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⑷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申请表》;⑸ 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六、考核办法及相关安排
⒈ 考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
⒉ 考试科目
⑴ 文化综合考试20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外语40分);
⑵ 面试100分。
⒊ 考点设置
根据各地州市报名情况再行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⒋ 录取规则
⑴ 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总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时,分专业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将根据考生志愿确定实际录取专业招生计划。
⑵ 预录名单确定:学院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⑶ 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8日,公示期10天。
⑷ 学院招生就业处将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⑸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其他学院考试、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⑹ 免试入学条件参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新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⒈ 单招新生与经高考录取的其他新生同时开学;经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文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⒉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工作要求
⒈ 为了做好2013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⒉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
⒊ 招生就业处及参与单独招生宣传工作有关的人员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⒋ 加强领导,严明纪律,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维护单独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⒌ 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与纪律,对于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徇私舞弊的违纪人员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九、其他
⒈ 单独招生工作中,教职工招生目标任务分配及考核有关事宜,按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有关规定执行;
⒉ 本方案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⒈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土桥304号
⒉ 邮政编码:410151
⒊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⒋ 联系电话:0731-84396555;84396556
⒌ 传 真 号:0731-84396556
⒍ 联 系 人:罗老师、孙老师、曾老师
⒎ 学院网址:http://www.hnvist.cn/
⒏ 招生专用E-mail:1597541609@qq.com
⒐ 招生在线咨询QQ:54846457
⒑ 招生QQ群:13690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