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组考方案
鉴于当前我省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为全力保证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教育厅再一次推迟了单招考试时间、调整了考试组织方式,并下发了《关于再次推迟 2022 年我省高职(高专)单招考试时间及调整考试方式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22〕61号)。根据文件精神,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 号)要求,结合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实际,特制定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组考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超
副组长:周劲松 曾大恒 罗 杨 蔡浩波 李国华
组 员:杨 玲 翦象虹 首一苇 李 薇 李 瑞
付正光 曹强胜 杨廷俊 何卫东 罗水华
徐慰慰 张 刚 黎望怀 谢圣权 尹孝玲
严 品 刘 瑛 黎 鑫
2.考务办公室:设教务处(明正楼204室)
主 任:周劲松
副 主 任:李 薇
工作人员:刘海妹 陈胜波 尹青松 肖黎黎 朱 超
陈元娥 范人钦 陈文明
二、组考方式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为尽可能减少考生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2022 年高职单招考试方式由招生院校组考调整为分市州(或县市区)组考。因本次报考我校的考生分布在14个市州,故学校整体组考工作由两部分组成。
1.长沙地区考点:报考我校的长沙地区考生在校本部参加考试,由学校自行组考。
2.其他市州考点:报考我校的长沙地区以外的考生,由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州安排考点,并组织考生参考。我校需安排考务工作人员、试卷保密人员等,按相关保密要求将试卷送到各市州指定考点,并做好试卷回收工作,配合考点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三、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022月4月23日
文化素质测试:9:00-10:40
职业技能测试(中职):11:00-12:00
职业技能测试(普高):14:00-15:00
14个地市州同时同步考试。
2.专业合格性测试
应急救援专业、消防救援专业合格性测试安排:
长沙地区(校内):2022年4月22日9:00-17:00
其他市州:2022年4月23日15:30-17:00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合格性测试安排:
长沙地区(校内):2022年4月22日8:30-17:00
其他市州(线上):2022年4月24日-25日8:30-17:00
四、考试方法
1.考试形式
由原定机试闭卷考试改为笔试闭卷考试。
所有科目统一印制纸质试卷。每个科目制定A、B两套试卷,正常情况使用A卷,特殊情况启用B卷。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题量、时长、分值不变,与考试大纲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1)文化素质测试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代替;中职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往届普高考生及应届普高生中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共一套试卷,各占100分。卷面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
针对不同考生类别,分职业技能测试(普高)和职业技能测试(中职)进行考核,总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采取笔试闭卷方式。
(3)合格性测试
消防救援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安检员(民航安全检查员)》和航空公司相关要求实施合格性测试。其中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长沙地区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其他13个市州采用线上面试方式。
3.总分构成占比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分数的50%。
4.免试对象和办法
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文件执行。
五、组考人员安排
我校现已确认缴费考生共计5093人,其中一志愿3129人,二志愿1964人。长沙地区考生1847人,其他13个市州3246人。
1.长沙地区(校本部)考点安排标准考场59个,备用隔离考场设置10个。监考和工作人员170名。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地点为知行楼、明礼楼教室(优先使用标准化考场),专业合格性测试地点在学院体育场、形体房。校内备用考场设置在精业楼教室。
2.其他13个市州(长沙除外)考点共安排工作人员48名。按各考点考生人数的规模,每个考点拟安排3—4名考务工作人员/试卷保密员,其中考务负责人1名,试卷保密员2名。考务负责人须为中层干部副职以上职务,并兼任试卷保密员甲。
六、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职责
1.组长负责考点全面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考、命题、保密、安全、保卫、后勤、医疗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单招考试相关部门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上级巡考人员的接待工作。
3.负责相关考务资料的印刷、分装等工作。
4.负责考试当天学院班车正常运行及值班车辆的保障。
5.负责派驻各市州考点工作人员用车安排及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与单招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处职责
1.负责为单招组考提供资金保障。
2.负责按组考协议规定及时支付各考点组考费。
3.负责做好与单招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2022年学院单招考试的组考方案和应急预案。
2.负责做好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试(答)卷制卷、阅卷、归档以及保密等工作。
3.负责单招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与管理等工作。
4.负责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校内外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试卷保密人员的安排及培训工作。
5.负责校内考点各科目考场的安排与布置工作,做好特殊情况考生的考试预案,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6.负责与13个市州考点单位对接,协商确定组考要求、考试安排、双方工作职责和义务、拟定组考协议、协助考点做好考务资料等工作。
7.协助做好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校对等工作。
8.协助13个市州考点单位制定组考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工作。
9.负责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考试技术问题范畴内的偶发事件。
10.负责做好与单招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
(五)招生就业处职责
1.负责考生的接待和考试咨询。
2.负责通知考生来校参考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具体要求,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高考疫情防控方案、各考点所在市州的疫情防控以及我校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执行。
3.负责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收集整理工作。
4.负责准考证号编排、准考证的制作与发放,并提醒学生从进校开始即随身携带。
5.负责通知考生及时参加考试。
6.负责做好考生免试相关工作。
7.负责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生情况的摸排工作。
8.负责做好与单招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学生工作与保卫处职责
1.负责制定2022年学院单招考试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2.负责考试期间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考生入校时“两码”的检查;
(2)负责考生入校时的体温测量;
(3)负责考生入校时的口罩佩戴检查工作;
(4)负责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报告;
(5)负责制定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6)负责疫情相关的其它工作。
3.负责提前组织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室卫生大扫除。
4.负责做好考试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严禁我校学生代考、替考。
5.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内的治安保卫与执勤工作。
6.负责考区内的封闭管理。
7.负责安排物业人员引导车辆停放。
8.协助教务处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9.负责做好与单招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宣传统战部职责
1.负责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在校门口悬挂“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单独招生考试”横幅。
2.宣传栏内张贴本次考试的考场分布图、考生守则(附件1)、考试安排表等相关内容。
3.校园内主要路口设置考试引路牌。
4.负责做好与单招考试有关的其他宣传工作。
(八)总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物业做好校园卫生大扫除。
2.负责提供水电保障,确保考试期间正常用水用电。
3.负责做好考试期间的餐饮服务。
4.负责做好考试场地的消杀工作。
5.负责做好与单招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
(九)纪检监察审计室、规划与质量建设处职责
负责2022年学院单招考试全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团委职责
负责做好考试铃声与广播工作。
(十一)各二级学院(部)职责
1.负责制定本二级学院专业合格性测试方案和各类测试用表格。
2.负责本二级学院长沙考点(本校)的专业合格性测试的组织和实施。
3.负责本二级学院的专业合格性测试校内外考务人员测试流程培训。
4.负责落实教室、寝室卫生大扫除。
5.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监考安排、题库建设等工作。
7.负责做好与单招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
(十二)图书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做好学院网络设备的维护工作。
2.负责监控网上舆情。
(十三)工会办公室(医务室)职责
1. 负责单招期间的防疫用品准备等工作。
2.负责单招期间各类人员的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外派市州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好自身安全。
2.考前积极主动与考点单位负责人员对接,详细确认考点单位疫情防控要求、组考具体要求、考试具体安排等事项,并及时将重要信息和组考有关问题反馈教务处。
3.负责考试前1天将试卷送达各市州指定考点,考后当天及时回收试卷。试卷运送及保管应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相关规定。试卷保密员要严格履行保密职责,试卷交接回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4.负责落实并完成所在考点考生合格性测试相关工作任务。自觉接受专业合格性测试培训,明确工作任务,积极与考点协调场地和人员,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5.考点负责人负责与考点签订组考协议,协助财务处办理好考务费支付等工作。
6.负责所在考点笔试过程中偶发事件的处理和上报。
7.负责做与单招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其他
1.为确保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审计室电话:0731-84396502)将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对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对分数有疑问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考生请于预录取名单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向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查询考分,并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过期不再受理查分申请。